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编制法律风险指导书,建立护企服务数据库,注重“抓前端、治未病”;建立企业司法需求快速响应机制,完善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府院联动”协同护企机制,坚持“企有所呼,法有所应”;善意执行、审执加速,确保涉企案件纠纷实质性化解……
安徽亳州被誉为“中华药都”,是全球最大的中药材集散地,有千家药企、十万药商。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开好为企法律服务“预防方”“保健方”“治疗方”三张“药方”,以务实“硬举措”优化发展“软环境”。今年以来,亳州法院审结涉企案件约18300件,涉案标的额165亿余元。
开好“预防方”,注重“抓前端、治未病”
“大家在经营过程中,有没有遇到哪些法律问题需要解决?可以提出来一起探讨一下……”11月18日,在安徽济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里,亳州法院法官赵亮正在和企业员工座谈交流,了解企业司法需求。
当日,亳州两级法院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传统,以护航企业发展为主题,开展“法官进村居 平安共守护”集中宣传活动,近百名干警通过普法宣讲、设置咨询台等形式走进近70家企业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问效于企。
作为一名从事民商事审判的法官,赵亮每年都会走进企业,为企业讲解经营活动中经常出现的法律纠纷和“陷阱”,让企业及时“避坑”。
“热烈欢迎!法官经常到公司来,帮助我们从源头上规避法律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济人药业相关负责人介绍,法官把涉企典型案例通报、法律知识宣讲、解答法律问题等融入企业走访内容,进一步增强企业家依法经营、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还给我们提了不少好建议,我们公司的法务也是在谯城区人民法院法官的建议下配备的,降低了经营中的很多法律风险。”
走访企业问需问计,是亳州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精准服务的缩影。为了引导企业把法律风险控制关口前移,实现从“事后维权”到“事先预防”的根本转变,亳州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注重“抓前端、治未病”,为企业开好防范法律风险的“预防方”。
拥有100%股份的一人公司要建好独立规范的财务制度,避免财务混同;签订合同的相对方要审查签约人的代理手续,要加盖企业公章;企业生产过程中不要为他人虚开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这是亳州两级法院编制的对企法律风险提示,有近百条内容,贯穿企业全生命周期。
“我们深入调研不同发展阶段企业常见法律风险,梳理近年来涉企纠纷审理情况,全面编制法律风险指导书,助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亳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牛淑君介绍,亳州法院还出台了《关于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的意见》,建立结对帮扶、常态化联系机制,推动中医药行业合规,帮助中医药企业做精做大做强。
此外,亳州中院在亳州高新区筹备设立“法治民营企业辅导员工作站”,精选20名法院干警组建首期辅导员队伍,联系30家规上企业,根据企业需求开展法律体检、法律咨询、滴灌式普法宣传等,靠前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规范企业内部治理,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用好“保健方”,坚持“企有所呼 法有所应”
11月6日,安徽某建筑工程公司与安徽某智能制造公司顺利办理完抵押登记。至此,一起涉及标的1.9亿余元的纠纷划上了句号。自起诉到成功化解,该案用时15天。
2021年,安徽某建筑工程公司与安徽某智能制造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安徽某智能制造公司一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1.9亿余元的工程款,建筑工程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蒙城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 ,发现双方在法律事实上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比较明确,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审理,不仅审限长,而且矛盾化解效果欠佳。这种情况下,法院决定委派调解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于效英进行诉前调解。
考虑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专业性较强,蒙城县法院专门安排民二庭资深法官指导诉前调解工作,又依托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联合蒙城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双方多次沟通协商。最终,经过8次面对面交流、10余次电话沟通,在调解员、法官和政府共同努力下,双方愿意签订调解协议。11月3日,双方成功签订调解协议,约定被告一次性向原告付清全部工程款1.91亿余元,被告自愿将名下不动产进行抵押。
“加大建设工程类纠纷诉前调解力度,缩短的是审理时间,优化的是法治化营商环境。”蒙城县法院院长张贝贝介绍,该院推行“法官全程指导 调解员悉心调解 ‘府院联动’促化解”模式,促使部分专业性强、标的额大的纠纷在诉前实现有效化解,不仅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还降低了诉讼成本,真正诠释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内涵。
亳州法院持续完善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涉企案件诉前调解力度,先后成立商会调解办公室、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等8个专业调解室,形成多元解纷合力,做实应调尽调,推动涉企纠纷就地化解。
完善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亳州法院用好助企解难“保健方”的其中一项举措。全市法院厚植法治沃土,把企业家们尤其是民营企业家们当作自己人,畅通法企沟通渠道,规范高效处理企业诉求,让他们见到真章、摸到实利,吃下安心搞经营、放心谋发展的“定心丸”。
企业有所呼,法院有所应。亳州法院建立企业司法需求快速响应机制,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和约见院长直通车重要窗口,认真办理企业司法需求和约见院长事项,对企业司法需求做到“有约必见、清单办理、限期答复”。今年1到10月份,全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接待企业家132人次。
此外,亳州中院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协同护企机制,与市政府召开府院联动工作会议,将加强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促进政务诚信建设、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等纳入府院联动工作要点,先后与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社局等召开府院联动会议,对因土地征收、企业改制、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引发的涉企行政争议,引导被诉行政机关积极参与协调,促进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抓好“治疗方”,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作为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我们联名写信感谢亳州中院文明执法,顺利化解我们两家企业之间的纠纷。”今年6月份,亳州中院接到一封联名感谢信,写信的湖南、安徽两家药企感谢亳州中院的执行法官不远千里远赴湖南,促成双方和解。
湖南一家制药公司与亳州一家生物医药科技公司在医药领域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然而,在2021年6月的知识产权技术转让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产生分歧和争议,多次沟通无果,双方对簿公堂。
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精神,亳州中院执行法官多次奔走在湖南和安徽之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和解的可能性和条件,经多轮沟通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向。
“我们真诚感谢亳州中院为本案的顺利和解作出的努力,不仅拉近了两家合作企业之间的感情,还进一步夯实了企业之间下一步合作的信任基础,为两家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两家企业负责人在感谢信中说。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良好的营商环境不仅是吸引资金和人才的“磁石”,也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定盘星”。
如何以“如我在诉”的情怀,精准办好每一起涉企案件?亳州法院锚定民营企业权益保障,制定加强善意文明执行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引,组建涉企案件专业审判团队,制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六条举措,设立涉企案件诉讼服务专门窗口,建立企业诉讼快速审查、民事二审案件速裁快审机制,善意执行、审执加速,更多运用“活封”“活扣”、和解的办法实现多赢,坚决避免办理一个案件拖垮一个企业,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诉累,抓好药到病除“治疗方”,确保涉企案件纠纷实质性化解。
“感谢法院及时删除了我们公司的失信信息,今后一定诚实守信经营,尽快还清欠款。”安徽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和解协议支付了首笔执行款10万元,利辛县人民法院删除了该公司的失信信息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非常感激。
被执行人某生物公司拖欠申请执行人李某70余万元一直未偿还,法定代表人张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利辛法院依法将某生物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张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10天后,张某主动来到法院认错,恳请法院能给一次修复信用的机会。利辛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和解协议后,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删除了某生物公司失信信息。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促成涉企执行和解637件,为企业进行信用修复970次。
司法温度生暖意,助推危机转生机。亳州法院携手税务等部门建立常态化破产处置、平台收购对接等机制,出台破产企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助力破产企业有效重整、高效出清。今年1-9月,全市共受理破产案件121件,结案101件,盘活16个项目,出清82家企业。“江淮风暴”惠民暖企执行行动期间执结涉企案件1118件,执行到位金额4.34亿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公正高效办理涉企案件,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才能让营商环境‘优’无止境。”亳州中院院长李孝云介绍,全市两级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不仅让企业“引进来、留得住”,更要“发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