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李光明
秋浦河水澄碧如秋,升金湖畔飞鹤齐鸣。这是安徽省池州市生态画卷的美丽一角。作为第一个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池州市始终坚持生态立市发展战略不动摇,以青山清水为本、发展生态经济,探索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改善同频共振、相辅相成的“双赢”之路。
法治在池州生态画卷里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池州市政法机关主动置身于生态环境保护最前沿,坚持能动司法,推行生态警务、生态检察、生态法庭等司法体系建设,从精准打击、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法治宣传入手,环环相扣织牢织密绿水青山“保护网”,协力守护池州的青山绿水。
打击保护并重
池州市石台县享有“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的美誉,全县森林覆盖率高达84.6%,跻身全国首批“天然氧吧”之列。
“生态警务”成为其中一抹绿色。石台县公安局积极打造“生态警务”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构建“天、地、人”立体化巡防体系,提升了林区治安、刑事案件打击效能,守护了绿水青山。
“在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的同时,我们利用无人机对徒步难以到达的山沟、山顶等区域进行空中巡查,有效提升巡查防控效率。”石台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刘亮介绍说,公安机关还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采用卫星图片对全县的采石业、采矿业、采砂业实施动态监管,查处多起滥伐林木案件。
目前,“生态警务”已经在池州全域推广,有效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有力打击了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全市建立健全跨区域、跨警种协作机制,依托“一村一警”、网上警民议事厅、社村民警包保联系等警务工作机制,组织江淮义警和护林员对所有生态资源进行网格化管理,实现对山、水、林、田、湖、草的全面监管。
“我们坚持打击整治与管护并重,持续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活动,将依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做到‘零容忍’‘出快手’‘下重拳’,坚决打好生态保护攻坚战。”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家利说,政法机关与农林、国土、环保、水利等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共享、情况互通、案件会商研判,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构筑“大生态”办案格局,提升了林区治安、刑事案件打击效能。
惩处修复并行
“今后我一定好好保护森林资源,决不再乱砍滥伐。”在庭审最后陈述时,束某向当地村民表达了深深的悔恨。
当天,石台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走进七都镇,开庭审理束某滥伐林木一案。在滥伐林木案发地开庭,组织当地村民旁听,现场释法说理,既起到警示作用,也能够增强群众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意识。
自2016年8月16日石台县人民法院挂牌成立池州市首家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以来,这样的生态巡回审理在池州已成常态。
池州的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推行生态资源环境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判方式,即将涉及资源环境的刑事、民事、行政(含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统一由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庭进行审理,以专业化审判方式确保审判质量与效果的提升,并坚持巡回审判制度,实行到案发地巡回审理,突出当庭公开宣判的工作机制,邀请代表委员、当地村民旁听庭审,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积极作用,实现“惩罚犯罪、修复环境、教育群众”共赢。截至目前,巡回法庭共收到涉环境案件146件,涉及188人。
“我们更加重视生态环境恢复,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创新生态修复方式,将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以及赔偿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作为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说,在惩治犯罪的同时引导犯罪行为人积极修复因其犯罪行为而受损害的生态环境,改变一判了之、一罚了之的简单处理方式,既实现对犯罪的惩罚和预防,又实现对环境的修复,实现司法审判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的统一。
池州检察机关突出“保护修复”主线,积极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 恢复性司法实践 社会化综合治理 多元化协作机制”生态检察模式,采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动代偿等修复性方式,让违法者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发展治理并进
良好的生态环境,离不开法治护佑。池州市政法机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职能作用,构建司法保护、执法守护、普法融合的生态治理体系,为生态池州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保护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要先行,只有把保护生态环境融入普通生活,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形成保护生态人人有责、保护环境事关你我的浓厚氛围,生态环境建设才能够持续。”池州市司法局局长杨玉兵说。
近年来,池州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纳入地方普法规划,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建立生态环境教育培训基地,推动生态环境建设共治共享。
“生态是池州的立市之本、发展之基,市委、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关于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的若干意见》,宁愿舍弃短期经济利益,也要保护碧水蓝天,成为池州一直以来的发展遵循。”马家利说,通过建立完善生态池州建设制度体系,推进了生态产业、生态文化、生态人居、生态保护、生态管理五大体制机制创新,保障了生态池州建设和治理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