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发挥专业调解组织作用 助力社会矛盾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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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亳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坚强领导下,亳州市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有效化解了特定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亳州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和机构建设
亳州市所有镇(街道)、村(居)均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亳州市所有乡镇(街道)均配备2名以上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了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要求。亳州市三县一区均成立调解中心,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533家,其中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67家,调解员总人数15336名,专职调解员1086名。2021年1-12月亳州市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58599件,其中口头协议51604件,书面协议6984件,调解成功58588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9.98%,已超额完成2021年人民调解计划数。
实行人民调解工作网格化管理
为使矛盾早发现、早化解,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县区对人民调解员实行了网格化管理,村(社区)根据各自情况,将辖区划分成网格,把调解员分到各个网格,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网络,通过把调解员纳入网格化管理,明确每个调解员的工作范围,随时发现纠纷苗头,做到了苗头早发现,纠纷早调处,避免了矛盾纠纷因调解不及时而引发矛盾扩大或急性案件。
抓好婚姻家庭领域矛盾纠纷预防排查
把预防矛盾纠纷作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截至目前,亳州市县级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覆盖率为100%。2021年度亳州市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员享受案件补贴金额共计202300元,婚姻家庭类调解案件共12591件。2021年度,涡阳县共组织1150次排查,共排查出婚姻家庭纠纷290件。蒙城县各乡镇司法所共排查婚姻家庭矛盾纠纷432件。谯城区司法局联合区妇联、区民政局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成立了区级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婚姻家庭类纠纷317件。利辛县共组织716次排查,共排查出婚姻家庭纠纷161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落实台账管理制度、分级化解制度,坚持日清周结月调度。
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专业调解工作
切实发挥村(居)民小组长、邻长、网格员的积极作用,推动在村(居)民小组建立纠纷信息员队伍,帮助了解社情民意,协助排查矛盾纠纷线索隐患。发展调解志愿者队伍,邀请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城乡社区工作者、大学生村官等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发挥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等司法行政系统资源优势,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截止目前,亳州市共建设40个“百姓评理说事点”,极大限度的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积极推进专业行业调解工作创新
人民调解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难易程度以及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综合运用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开展调解工作。目前亳州市涡阳县、蒙城县、谯城区均成立了人民调解中心,涵盖了道路交通、旅游、医患纠纷、环境保护、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纠纷等多行业、多领域调解组织和律师调解工作室,把人民调解工作做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诉讼等方法前,立足预警疏导,对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调解、早化解。目前亳州市已经实现市级和县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适宜调解的医疗纠纷及时引导当事人到医患纠纷调委会调解,2021年亳州市共化解医疗纠纷案件295件。2021年亳州市先后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和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促进物业、金融、商品房、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物业调解委员会自今年以来共计调解960卷,履行金额160余万元。2022年第一季度,亳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案件137件,调解成功56件,涉及标的549万元。
亳州市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亳州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稳步推进,在交通、医疗、旅游等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行业和领域,成立相应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构建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组织体系;亳州市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优化,为适应化解特定矛盾纠纷需要,各调委会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组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亳州市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形成了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加强沟通与协作,努力形成了分工合理、相互配合、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
亳州市人民调解工作屡获荣誉
近年来,有三名人民调解员获得司法部“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有两人获得司法部“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七名人民调解员获得省司法厅“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三名调解员获得省综治办、公安厅、司法厅“警民联调”优秀调解员荣誉称号。近年来,有两家调解委员会获得省司法厅、省高院“全省人民调解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有六人获得“全省优秀人民调解调解员”荣誉称号;两家单位获得“指导人民调解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孙天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