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绿水红土地,人间天河淠史杭。”为守护革命老区良好生态环境,近年来,六安全市法院大力践行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以司法实践护航环境资源保护,以司法力量守护老区绿水青山。
实行“三合一”审判 强化综合保护
2023年6月,六安中院公开审理被告时某某等人非法狩猎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经法庭组织调解,被告时某某等3人共同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6000元,并在主流媒体上向公众公开赔礼道歉。这是六安中院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团队成立后审理的第一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为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2023年5月,六安中院正式成立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团队,实行涉环境资源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集中归口审理模式,从刑庭、民庭、行政庭各抽调一名有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经验的法官组成,集中审判环境资源类案件。
由于环境资源案件类型众多,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案件、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侵权民事纠纷案件、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有的案件可能同时涉及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既要惩处违法犯罪行为,还要考虑如何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对审理案件法官的专业性有很高的要求,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团队由此应运而生。团队的建立有利于提高环境资源案件办理质效,促进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坚持惩教并重 突出修复补救
全市法院以审判团队专业化建设为抓手,通过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综合手段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有益经验,通过民事审判查清破坏生态环境基本事实,认定侵权责任主体,明确受害人财产损失,确定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制定生态环境修复方案,让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在刑事审判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可补救恢复、降低损失的案件,将被告人修复环境情况纳入量刑情节考量范畴,并在判决中明确被告人的修复责任。霍邱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汪某某、甘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二人使用非法捕捞工具捕鱼,现场被查获渔获物二、三公斤。审理期间,二人积极修复生态资源,霍邱法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结合二人所具有的自首等情节,对二人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在行政审判中坚持依法行政、及时高效原则,监督支持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六安市某仿古建材厂因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被主管部门决定行政处罚20万元,该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向金安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承办法官向该厂阐明了行政处罚的事实认定、依据和程序,宣讲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企业社会责任,该厂最终主动撤回起诉,积极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主动延伸职能 加强部门联动
2023年6月5日是第52个世界环境日,当天,六安中院和裕安区法院在横排头环境保护区联合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站”,并敲响该工作站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巡回审理“第一槌”。
近年来,全市法院积极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活动,通过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及时预防、制止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水平,着力推动从“末端成诉”向“前端治理”转变。金寨县法院专门设立天堂寨环境资源巡回法庭,自2022年6月成立以来,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开展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20余次,切实做好生态环境的“守护员”、经济发展的“护航员”和法治环境的“宣传员”。舒城县法院在万佛湖风景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与万佛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协调对接,共建涉旅游矛盾纠纷联合化解机制,2023年以来,共参与化解景区矛盾45起,有力保障当地旅游产业健康良性发展。
此外,全市法院还定期发布环境资源类案件典型案例,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凝聚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努力让老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切实维护老区人民的生态福祉。(鲍芳 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