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一起标的额4800万元的执行案件,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采取冰冷的“一拍了之”,而是摒弃就案办案思维,主动担当作为。执行法官躬身听取多方意见,反复权衡,多方奔走三个多月,终于依法促成涉三家企业、一家金融机构之间纠纷全面和解,以司法“最优解”精准对接企业“最需要”,破除企业困境,盘活亿元资产,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2023年9月,a建筑公司与阜阳b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调解,b房地产公司支付a建筑公司工程款4800余万元及利息。阜阳中院作为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阜阳b房地产公司开发的c商城项目部分房产,并于淘宝网拍卖平台进行网络拍卖。
此案涉及的c商城项目地块,是阜阳市人民政府规划的大型购物广场用地,其地上建筑为大型商业区,如果一旦分割拍卖,不仅被拍卖部分的商城价值骤减,而且会存在消防通道再规划等多方面的问题,给整个商城造成巨大损失,完全不能实现当地政府原规划设计购物广场中心形成城市新商圈的初衷,社会价值和商业价值都将大打折扣。
c商城项目长期经营不善,无以为继。为盘活资产,b房地产公司与阜阳d银行、阜阳商厦协商,初步达成由阜阳商厦接手统一经营该商场意向,重新打造购物商业区,并已着手施工设计和品牌招商。如果对该商场的部分不动产予以分割处置,“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拍卖带来的分割伤害将会造成“蝴蝶效应”,最终会引发涉案被执行企业垮掉、项目烂尾、金融机构国有资产流失等一系列的“死局”。
如何执行这个案件,引起了阜阳市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阜阳中院合议庭商定暂停拍卖,力促和解,积极寻求更妥当的解决办法。
2023年12月18日,b房地产公司、阜阳商厦、d银行三家负责人依托全市法院建立的企业家直接约见院长制度,共同提出约见院长申请。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苏勇于第二天就安排专门接待,听取详细诉求,了解实际困难。经过反复讨论,苏勇院长当即明确:组织协调工作,交由执行局具体办理,形成工作台账,限期反馈回复。
在阜阳中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该案执行工作很快进入实质性调解阶段。执行法官再次登门走访申请执行人a建筑公司,释明暂停拍卖的背景、原因,打消该公司的顾虑,缓和其对抗情绪,并征得其同意,为和解工作奠定基础。
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帮助申请执行人分析强制执行与和解的利弊:因涉案地块登记限制要求,被查封房产拍卖后产权变更登记可能存在障碍,同时再次解释说明,由于被申请查封的房产系商业集中区的一部分,如果该商场其余部分不能盘活,即便其取得涉案部分房产,也难以实际使用经营。
此间,被执行人b公司提出,其作为被执行人可以提供关联财产抵付,以其拥有的外地商铺作为部分抵付。为此,执行法官又专程赶赴外地进行现场调查,帮助申请执行人a公司确定关联资产的可执行性,确保抵付安全,同时深入调研阜阳商厦接手经营情况,兼顾企业后续发展。
经过一系列努力,和解推进工作逐渐从破冰、受阻、推进,最终达成由b房地产公司先行支付240万元,余下用关联公司名下商铺作为抵付资产,涉案的d银行出具履约保函。至此,a建筑公司终于同意提交解除查封申请的执行和解协议。目前,该协议已全面履行,新的商业购物广场正在热火朝天施工中。
5月中旬,阜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体验官首站体验活动来到阜阳中院。通过座谈,体验官们一致认为,该案的妥善处理,使执行申请人a公司获得了执行利益最大限度的实现;b公司的c项目破茧化蝶得到重生,并由此化险为夷;d银行也规避了资产流失风险;阜阳商厦“送人玫瑰,手留余香”的商业扩展得到完美实现。“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阜阳中院正是本着涉及此案企业的“最需要”,从而多方努力寻找到了疑难杂症的“最优解”,打造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企业的“一案多赢”。(记者 聂学剑 通讯员 邢轶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