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司法局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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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持续发挥扫黑除恶斗争“第二战场”作用,围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等领城,加强涉黑涉恶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管控帮教,深挖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规范律师辩护代理、公证和司法鉴定服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拓展。
强化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管控。依法慎重做好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被告人、罪犯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教育,促使社区矫正对象认清危害、认罪悔罪、改过自新;常态化开展线索摸排,引导和教育社区矫正对象主动交代涉黑涉恶罪行,主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做好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排査认定,对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审阅起诉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认定登记;对认定为涉黑涉恶的社区矫正对象,全部纳入重点管理,加大实地査访和信息化核査频次,严格外出管理和居住地变更,严防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深化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加强安置帮教对象梳理摸排,对有涉黑涉恶前科的安置帮教对象,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家庭状况、工作情况等。对有情绪波动或反常举动的人员,掌握其社会关系及相关活动,出现有重新犯罪苗头的,及时向公安机关反馈并列为重点帮教对象,切实做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对于未按时到司法所报到的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上门走访、摸排,核査去向;对涉黑涉恶安置帮教对象,司法所在衔接后开展深挖犯罪线索谈话教育并做好记录;及时登记建档,建立帮教小组,开展形势政策、法律法规、思想道德等教育,预防阻止安置帮教对象被黑恶势力拉拢利用。
规范涉黑涉恶案件律师辩护代理。准确掌握中央、省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规定,指导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代理辩护,督促律师事务所健全接案审査、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和档案管理等专项制度;加强与市委政法委沟通协调,及时反映律师合理诉求,依法维护和保障律师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过程中的执业权利,为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提供便利。
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加强对市直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责任,推动扫黑除恶斗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落地落实,为扫黑除恶斗争提供强有力的法治宣传教育保障;督促指导一县三区通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江淮普法行”等普法活动,抓住重要节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扫黑除恶普法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广场、长廊、街区、公园等各类普法阵地,通过图文展示、政策解读、以案释法等形式,持续加大扫黑除恶斗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扫黑除恶宣传的强大声势。
(责任编辑:孙天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