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创新方式方法,针对暂时经营困难但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企业,发挥破产重组功能,搭建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平台,帮助企业焕发生机,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安徽台记者王昕报道:
这几天,在安徽汇昌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三条生产线正开足马力生产新型保温材料。然而几个月之前,这家公司还在破产边缘徘徊。由于资金链断裂,到期债务得不到清偿,汇昌公司不得不向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
宣州区法院民二庭庭长张娟梅:【出录音】这个企业是一个高新技术企业,具有挽救的价值。整个审理的过程中,(法院)启动它的破产重组程序,指定了管理人,选定战略投资人。
宣城市两级法院运用破产重组法律武器,全程参与多轮债权人会议,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重整计划。今年6月,汇昌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不但企业原本债务得到彻底化解,而且还有新的股东进行注资,企业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
安徽汇昌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许勇根:【出录音】实际上就在最关键的半年,在重整期间引进了投资人。通过重整我们企业一直维持到现在,所有的市场拓展还是比较好的,把以前积压的产品全部销售掉了。
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破产清算庭,专门审理中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同时,公开选定管理人,组建专业化队伍,搭建线上线下平台,引导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庭外调解、庭外重组、预重组等方式化解债务危机,推动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宣城中院副院长王少春:【出录音】对于那些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我们运用重整和解的办法,使它摆脱困境;对于符合破产条件、不具有市场前景的,我们及时使企业进行出清,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2021年至2023年,宣城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05件,审结86件,清偿各类债权470亿元,成功处理僵尸企业71家,盘活企业15家,有效保障了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