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上午,马鞍山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徐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市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徐根周,就全市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情况进行发布。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为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严肃性,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持续优化马鞍山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9月,市委政法委牵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启动了为期6个月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近年来,法院的案件判决裁定后的执行难问题成为群众的急难愁盼。”徐平介绍说,为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推动成果转化成实际成效,全市政法部门聚焦执行领域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并以此为突破口,进一步改善执行工作环境、破解“执行难”,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意识,促进平安马鞍山、法治马鞍山建设。
徐根周介绍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14件14人,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4件4人,提起公诉5件5人,全市法院判决4件4人,其中2人被判处实刑,2人被判处缓刑。在全市政法机关联合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浓厚氛围下,全市法院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江淮风暴”惠民暖企专项集中执行行动,用足用活纳失限高、罚款、拘传、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974人次、限制消费令8359人次,罚款402人次,拘传2099人次,拘留186人次,执行到位金额共计17.95亿元。
为提升行动质效,全市两级法院对拒执犯罪线索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公安机关按照“有案必立”的原则加快案件侦办进度,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提起公诉。全市两级法院严格准确适用法律,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符合自诉立案受理条件的拒执犯罪案件依法审理。同时强化行业监管,落实法律援助。对于法律从业人员教唆、帮助债务人实施规避执行、虚假诉讼等行为,司法行政机关严格督查监管。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拒执犯罪自诉案件,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积极为自诉人提供法律援助。
记者:刘明培